中新财经3月11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对邮政储蓄银行湖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90万元。
邮政储蓄银行湖州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三项:一是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,贷款资金被挪用;二是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;三是向“四证”不齐的项目提供融资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五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第(二)项,对邮政储蓄银行湖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90万元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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